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父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在购房合同上签字。有没有权利主张此房产上的利益?

ask147141362|2021-03-23 09:4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975813744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将房产登记在了孩子的名下,那么这个房产就应当是属于孩子的财产了,不属于夫妻双方的了,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只能处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孩子的财产是不能分的,因此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谁如果拥有了孩子的抚养权,是有权来代为管理孩子的财产,但是这个代为管理并不是随意处分的意思,如果一方随意处分,另一方可以提出异议的。
2021-03-23 11:4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