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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继承房产的所得税问题

继承的房产(广州市,110平方以下)已过户到继承人名下满两年(非唯一),现在需要出售( 时间太长找不到以前的购房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所得税部分应该怎样计算?是按出售总价的1%计算吗?
ask2772909619|2021-03-21 11: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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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777264676

您好,继承或赠予所得的房产出售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住房时个人所得税适用"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税率为20%,但二者的计算方式并不一样。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即假设被继承人或赠予人购入房产时所花费金额为100万,继承人或受赠人出售时的房产原值仍然为100万。一、如继承后再 展开
2021-03-21 13:5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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