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
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来说,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
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贷款方面,由于您有未结清的
公积金贷款,因此不可使用公积金及组合贷款。以家
展开 您好,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
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来说,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
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贷款方面,由于您有未结清的
公积金贷款,因此不可使用公积金及组合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如无其他未结清贷款,则可贷款
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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