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新政前已离婚,妻子名下无房无贷,新政下以妻子名义能否首付3成

离婚前已将房卖出,有贷款记录,但贷款记录在我名下,我老婆查过征信是没有贷款记录的。请问新政下,离婚后能以我老婆名义按首付3成买房吗?我认为可以,因为我老婆具备“无贷款记录”和“能够提供婚前无房证明”的条件。
ask7287229010|2021-03-18 13:5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408011897

您好,深圳链家陈纪桢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按照深圳2018年7月31日新政,离异两年内购房者,购房人在深圳无住宅类房产全国无贷款记录,并且离婚前前配偶在深圳无房,贷款可以享受最低三成首付。 感谢您关注链家网,深圳链家陈纪桢祝您和家人生活愉快。
2021-03-18 14:4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 网站合作‖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手机房天下‖ 开放平台‖ 服务声明‖ 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