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房卖一套,地税局要求交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合理吗?
准备把不是户籍所在地的房子卖了。可是地税局要求必须交20%的个人所得税。网上不是说是房屋价格的1%吗。房屋属于普通住宅。这个合理吗
其他答案
您好,个税缴纳标准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差额(现成交价与原购入价的差额)的20%,另一种是房屋成交总价(高于地税核定价)的1%
2021-03-16 19:09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