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
信贷政策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
购房贷款记录(含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
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
首付款比例为30%。这里需要您注意的是,您是否为津籍家庭,如您属于单位的
集体户口,可以按照津籍家庭政策购房,如您是学校的
集体户口,毕业后将被认定为非津籍家庭,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
展开 您好,根据2017年3月31日天津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
信贷政策的通知》来说,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
购房贷款记录(含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
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
首付款比例为30%。这里需要您注意的是,您是否为津籍家庭,如您属于单位的
集体户口,可以按照津籍家庭政策购房,如您是学校的
集体户口,毕业后将被认定为非津籍家庭,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存在补缴费且24个月中补缴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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