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2017年6月1日执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执行
商品住房(含新建
商品住房和二手
商品住房,下同)
限购政策。(一)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
商品住房。(二)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
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
展开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2017年6月1日执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执行
商品住房(含新建
商品住房和二手
商品住房,下同)
限购政策。(一)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
商品住房。(二)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
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三)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
商品住房。(四)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结合您的实际情况,假设您不是佛山
户籍,您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购房的话,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例如您今日要
签购房合同,您必须从2015年8月28日开始至今在佛山累计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或个税。如您在上述区域以外的地区购房,则没有以上的限制。希望以上回答能解答到您的疑问,如再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提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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