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第一条:一、加强住房
限购政策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执行
商品住房(含新建
商品住房和二手
商品住房,下同)
限购政策。(一)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
商品住房。(二)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
展开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第一条:一、加强住房
限购政策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执行
商品住房(含新建
商品住房和二手
商品住房,下同)
限购政策。(一)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
商品住房。(二)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上述区域购买
商品住房时,需提供
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三)非本市
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上述区域的
商品住房。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您不能在禅城区、南海区(桂城、大沥、里水)、顺德区(陈村、乐从、北滘、大良)
买房,但能在除上述区域的区域
买房——南海区(狮山、罗村、丹灶、西樵、九江)、顺德区(龙江、勒流、伦教、杏坛、容桂、均安)、高明区、三水区。希望以上回答能解答到您的疑问,如再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提问,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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