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产权> 问题详情

遗失了房屋登记的相关材料,应如何处理?

xzxxokok|2021-03-09 14:3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杨丽玉

您好!(1)遗失《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共有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保持证》、《他项权证》或《抵押证明书》、用作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由权利人直接到佛山日报刊社登《遗失声明》,(2)遗失《商品房过户证明书》或《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通知书》的,可由申请人持灭失登记申请书(由开发单位盖章确认)、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遗失登记,审核后由禅城区房屋登记中心发出证明到佛 展开
2021-03-09 15:2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