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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个人房屋出租有什么条件限制?

铅笔小鑫|2021-02-10 18: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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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第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必须有共有权人同意租赁的证明;第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第四、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第五、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2021-02-12 19: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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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不得出租;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房屋权属有争议的;5、房屋本身属于违法建筑的;6、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2021-02-11 19:26
来自北京市

小雅CC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屋出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合法的产权证件;(二)共有产权,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四)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时,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五)房屋能正常使用,不属于危险房屋之列。
2021-02-10 19: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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