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交了定金,只给我写了收条,让我配和他们首付,零时有急事就没去有主动权吗?
你好!我买房交了定金,只给我写了收条,让我配和他们首付,零时有急事就没去,后来他们让我把事情处理好再去,再后来他们就说不去就算我放弃购买,我不是本地的,他们给我约的时间,都不在我能去的时间,交定金时也没说时限,在收条上也没有写时间,这种情况我怎么处理,有主动权吗?
其他答案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0-11-07 13: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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