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是:先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然后建设单位组织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执行验收方案;接着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建筑施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范”第六条的执行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项目建成后,施工单位应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项目。监理项目时,项目竣工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 展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是:先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然后建设单位组织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执行验收方案;接着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建筑施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范”第六条的执行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项目建成后,施工单位应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项目。监理项目时,项目竣工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参加验收组。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及各项管理环节进行综合评价,形成有经验的团队成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