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2019年婚前买房(房价60万),房子目前在建未收房预计2020年年底交房财产分割如何划分?
请问女方2019年婚前买房(房价60万),房子目前在建未收房预计2020年年底交房,未办房产证,目前女方分三笔付款,第一笔女方自己首付13万已付,第二笔女方父母付款20万已付,我和女方相亲认识,女方要求我2020年底交房子尾款27万现未付,房子开发商要求年底交房前尾款必须交齐。房子尾款,我是婚前付清还是婚后付清对我有利(婚房...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你直接诉讼解决争取你的合法权益,自己出庭效果不明显,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起诉离婚并向法院 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吗?先夫妻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离婚,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2020-10-15 19:18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