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产因担保逾期被XX申请执行拍卖,已经拍卖三次流拍,法院执行局未按规定及时变卖也未抵偿给XX需要走什么程序?
你好请问:个人房产因担保逾期被XX申请执行拍卖,已经拍卖三次流拍,法院执行局未按规定及时变卖也未抵偿给XX。请问法院执行局的这种行为构成违返哪条法律?可以申请执行异议吗?需要走什么程序?谢谢!
其他答案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执行行为违法的,可以提执行异议。
2020-08-15 15: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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