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别人付的首付,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那个人说需要我去还贷款,还了一部分后犯罪吗?
房子是别人付的首付,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那个人说需要我去还贷款,还了一部分后,不还了,再将房子转让给他人,从中赚钱,这是诈骗行为吗?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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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 展开
2020-07-28 10: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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