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写,理由如下,请看看并仔细想想后果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现在假设产权证是写的你小孩的名字,那么按照19条,你小孩以后结婚了,他老婆就可以跟他对这套房子进行约定,你能保证你小孩不答应?就算产权证现在写你 展开
不能写,理由如下,请看看并仔细想想后果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现在假设产权证是写的你小孩的名字,那么按照19条,你小孩以后结婚了,他老婆就可以跟他对这套房子进行约定,你能保证你小孩不答应?就算产权证现在写你和你小孩共有,假设你们一人50%,那么他老婆仍然可以对他所有的50%和他进行约定。这样就变成了你50%,他们一人25%。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你的房子你以后想卖,还必须得经过你儿子、儿媳同意,并且卖房的款你还得给你儿媳25%,你甘心吗?我也不是要把人心想得那么坏,但是现在确实有很多欺诈婚姻就是玩的这一套。 19条说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那么17、18条又说了些什么呢?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也就是说,即便没有约定,你儿子未来的老婆仍然能在他继承你的房屋后分去一半,除非你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写清楚只给你儿子,但是这很明显会直接影响他们的夫妻关系和你们的公媳、婆媳关系。 再者,如果你小孩现在没成年,你将房屋过户到他名下,那么要么象楼上那位说的那样你卖不了,要么就必须出具卖房所得是用于小孩学习、生活、抚养等方面的用途的证明[我们这是这么规定的,具体地方不一样政策不一样],那是非常麻烦的。 所以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房子始终保持在你或者你老婆名下,等小孩结婚后再观察个几年,发现媳妇确实是个人品不错的人,再过户给他们俩。这是在现在结婚很快离婚也很快的情况下保障自己财产的最好办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