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年七八月份在马鞍山和县全款买了一套公寓房,合同约定19年6月12日之前交房
你好,我18年七八月份在马鞍山和县全款买了一套公寓房,合同约定19年6月12日之前交房,到了交房期我去收房,但房屋内有很多地方达不到交房条件,当时就和开发商以书面形式反馈了,大约过了一个多月我又主动去收房,发现之前提出的问题一个都没有处理,也没收放成功,在和开发商反馈过后就离了楼盘,这之后我又主动去了两三次,但一直都没将需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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