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一开发商开发的商场,带住宅那种,早在2014年和2015年就出售过,当时的业主由于没法网签和开发商无法履行包租合同上面的回报合约,在2016年,业主就去维权,和开发商打官司,后来政府冻结了开发商的相关账号,和禁止开发商销售该商场商铺,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到现在商场的营业状况都不佳,就5楼全部租出去,作为KTV和电影院... 展开
我们这里一开发商开发的商场,带住宅那种,早在2014年和2015年就出售过,当时的业主由于没法网签和开发商无法履行包租合同上面的回报合约,在2016年,业主就去维权,和开发商打官司,后来政府冻结了开发商的相关账号,和禁止开发商销售该商场商铺,开发商由于资金不足,到现在商场的营业状况都不佳,就5楼全部租出去,作为KTV和电影院,4楼只有少量的商家,二楼和三楼空着,一楼有少量的商家,由于不满足开业状况,所有商场一直没开业,直到2018年,开发商从新对外出售商场商铺,并打着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政府的名义,说这是政府支持的项目,当时不知情的我也在该商场买点商铺,(当时他们承诺18年10月1号商场正式开业),也签订了包租合同,合同签订时间是10年,前5年的租金是写在合同上的,后5年的租金是到时候定,18年租金打了后,19年,开发商就没钱了,无法履行合同,后面我们才知道这个项目16年就纯在严重的合同纠纷,而且,18年卖出商铺换来的钱,全部用于偿还开发商的债务了,当然这个事情高新区人民政府和法院是知情的,但是这些开发商并没告诉我们买房的人,现在开发商没钱,商场2楼3楼还是保持0商家,开发商也不能履行合同,我想问,高新区政府和法院是知道这个商场有问题,却还让他出售,(开发商还打着高新区政府扶持项目的名誉),而开发商也没透露这个项目之前的问题,这个是否存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能否要求退房(我们现在网签签过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