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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先和他讲好的,将产权证交付我时,付他余下的10000元。但现在他提出要给维修基金1400元,因为打官司不划算,该怎么办?

我买的房子,先和他讲好的,将产权证交付我时,付他余下的10000元。但现在他提出要给维修基金1400元,因为打官司不划算,该怎么办?
之乎者也11|2010-06-12 14:0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连划带拽

非常不合理!房子过户是不需要交维修基金的!不需要给钱的!
2010-06-14 10:20
来自北京市

cyyflz

如果你们在买卖合同上没明确好这项义务的话,你们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责任,严格意义上来讲对方应该将该费用付清,毕竟维修基金是对方没缴纳遗留下来的费用,如果实在争论不下的话,你就付1/3嘛,毕竟你们的目的是将房屋顺利买卖对吧。如果你一分都不交,对方也没办法,产权都是你的了。那余款估计对方也玄了。大不了挂失从办理,但是以后这个费用物业也会喊你补缴上的。
2010-06-14 09:17
来自北京市

装法装飞机

法律有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的办,没有规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办,其他的只能是双方协商解决。
2010-06-13 21:57
来自北京市

xiaoweilai

能不能把问题说详细了 你们过户了吗 这1万是什么钱
2010-06-13 19:39
来自北京市

小侯0813

首先,维修基金交纳是合理的,楼上的人的说法是完全不对的.如果你购买的是一手房,维修基金在交房时必须要交纳的.开发商不会帮你付这笔钱的.这笔维修基金在二手房过户时,一般是包含在房价中,然后直接赠送,但是上家仍然有权利选择不赠送你,所以可以不配合你去办物业更名手续.另还有一些费用:比如煤气开户费700多元,有线电视几百块,分时电表100块,这些费用上家都有权利选择不赠送,所以一定要问清楚.因为上家可以 展开
2010-06-13 18: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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