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6月5号在售楼处签购房合同付首付款买房,然后去售楼处指定的银行办理贷款请问物业这样做对吗?
17年6月5号在售楼处签购房合同付首付款买房,然后去售楼处指定的银行办理贷款,同年10月25号贷款批下来,同年10月30号去物业领的钥匙,交的三年物业费电梯费以及其他费用,签订入住通知就是物业管理的承诺书,房租验收单!今年是第三年,现在物业以停用电梯卡逼我交物业费电梯费,说是以购房合同 6月5号开始算,并不以领钥匙日期开始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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