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我家的房子是商品房,是2004年进户的,现在由于城市改造建立交桥,要将此楼拆除,是个人产权,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应该给予什么补偿呢~?
其他答案
应该按照产权性质进行补偿,也就是按商品房性质补偿。此外,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还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的。 房屋拆迁前要进行房地产评估,房屋拆迁补偿价=(基准地价×K+基准房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按照《房屋拆迁容积率修正系数表》确定。 ■名词解释 基准地价:一定时间和一定区域内,普通住宅商品房的楼面地价平均水平。 基准房价:一定时间和一 展开
2012-03-21 12: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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