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想咨询一下:我家的房子现属危楼,已拆迁,原为普通住房,属于国企单位棉纺厂所有。后厂面临倒闭,房出售给下岗职工,我们是一楼,原是住房,后全部都是私自改为门面房,厂出售时以760元/M2出售,远高于楼上的住房价(楼上在300-500),即厂里是按门面房价卖给我们。后县政府将房子改造承包给开发商,他们不承认为商业房,并按现在住... 展开
具体想咨询一下:我家的房子现属危楼,已拆迁,原为普通住房,属于国企单位棉纺厂所有。后厂面临倒闭,房出售给下岗职工,我们是一楼,原是住房,后全部都是私自改为门面房,厂出售时以760元/M2出售,远高于楼上的住房价(楼上在300-500),即厂里是按门面房价卖给我们。后县政府将房子改造承包给开发商,他们不承认为商业房,并按现在住房价1500/平方米退钱,我们被给予承诺原地返迁。但是房屋拆迁后,开发商又发了公告(第五号)如下(非重点略去):……一、选房范围1、……2、安置区内23户搬迁户选房范围:居住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只能选择70平方米左右的安置房,70平方米以内的只能选择90平方米左右的安置房。二、选房提交的证件……三、选房程序……四、安置楼成本价每平方米980元五、楼层差价系数调整后,(我们家原址的安置楼)市场价格为:三四层2260元/平方米,五层2060,六层1760;安置区(地点偏僻些)市场价格:一层1860,二三四层1850,六层1350。六、过渡安置费结算截止期限:凡在公告公布的截止期限内按时选房的,过渡安置费结算到领取新房钥匙之日止。在本公告公布的选房期限内不按时选房的,从应选房之日起,不再补助过渡安置费。七、付款方式……补充:我们家在河南信阳市的一个县城,属于国家贫困县,但是县中心区房价和市区价格相当,在2000-3000左右,我们这里的均为下岗职工安置房,房价高了也买不起。原来的一些优惠条件,比如除去原住房面积,还有20平方米按成本价出售,剩余面积按市场价格,在该公告都没有提。我想知道这个公告是不是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我又应该要求一个怎样合理的安置方案呢?敬请帮忙给予解惑,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