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父亲的房子已于2015年卖出, 前几天接到当时的买家,也就是现房主的电话,说我们2006-2009的取暖费未交,影响他们到供热公司更名,但由于当时已有权威机构认证房屋属于低温,不符合正常供热温度的标准,可以不交取暖费,同时由于年头较长,鉴定评估报告已经扔掉,父亲现在已去世,现房主强制要求我母亲补齐取暖费,但供热公司十四年来一直未下催缴单,请问如果现房主起诉,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应诉呢?
您好, 本人父亲的房子已于2015年卖出, 前几天接到当时的买家,也就是现房主的电话,说我们2006-2009的取暖费未交,影响他们到供热公司更名,但由于当时已有权威机构认证房屋属于低温,不符合正常供热温度的标准,可以不交取暖费,同时由于年头较长,鉴定评估报告已经扔掉,父亲现在已去世,现房主强制要求我母亲补齐取暖费,但供热公...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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