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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我的房子卖给了别人,但是没有办理过户,只是在公证处作了委托买卖,还可以要回来吗?
lvtee|2008-06-26 23:3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海派甜心01

我们国家房产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由于没有进行变更登记,此时的房子还是你的所有权
2008-06-29 12:08
来自北京市

黑色笑话

我想也应该是要不回来了.人家说你耍他了.一会卖一会不卖.
2008-06-29 10:17
来自北京市

网络小仔

不可能了,除非另一方愿意再卖给你,做人怎能出尔反尔呢
2008-06-29 08:23
来自北京市

duicuo

不可能.你已经做了公正
2008-06-28 21:25
来自北京市

lvxiujiecfc

可以要回来的,不过对方如果不愿意的话可能会要你给他一些赔偿的。
2008-06-28 20:59
来自北京市

jiangnanqianqiu

可以要回来的,房产唯一的权属证明就是房产登记,没有办理登记的交易不受保护。
2008-06-28 20:05
来自北京市

大家教育

楼上的.谁说这种交易不受保护啊.第一:公证前肯定签定了买卖合同.第二:你肯定收了定金.第三:公证的同时你肯定拿到了房屋尾款.并且打了全款收条. 这三样东西充分说明了买卖事实的成立. 我经历过.只要把这三样东西做好.官司肯定败诉. 到时候买方告你个诈骗罪呵呵.... 提问的朋友.我劝你不那样做.
2008-06-28 18:49
来自北京市

卡其社

要当然是要的回来,只是道德上的问题 按照法律你们之间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是无效的,但交易存在,按照法律程序走的话,你可以将当初他买你房子的钱全款退还,便可以要回房子!不过很麻烦!
2008-06-28 18: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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