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购买时被告知是新房,按新房购入。后得知之前曾卖给他人(后退房)。由于手续未办完,以至于影响到我的贷款,抵押,退购房合同等,迄今一年了我还没拿到合同。请问:开发商属于欺诈吗?我该向哪里投诉?
我是2009年3月1日与南国置业签合同购买南国苏豪北区(公寓式办公楼)1栋502—1.一个星期交首付,并准备齐全所需各证明交予建行办理贷款。由于贷款未按时下放,我追问原因,这时开发商和我在建行的客户经理才告知本房曾经出售。开发商并许诺说已经解决,不会对我有影响。后来,我与5月21日接到建行贷款下放通知,并与6月开始还贷。后一... 展开
其他答案
我真是不明白了,你合同签的几份啊?你钱都交了就没有合同在手里吗?票据总有吧?这事有点问题..别轻易的重签,找相关的责任人.别把你买的那套给换别的了.明白吗?银行肯定有底的,不燃他怎么会批贷啊?
2010-03-20 22: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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