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使用期限后或是遇上旧房改造,房主的权益是否也就消失了?
在城市买房,土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那70年后(或是旧房改造),这个房子就不是买主的了吗?这样的话政府有没有什么补贴政策?
其他答案
一套房屋有四项权利,1、收益权2、处置权3、使用权4、所有权。一套房屋是有两个部分组成的,1、房屋本身 2、房屋坐落的土地如果是你个人的产权房屋,房屋本身的权属是无期限的,但土地是国家的,如果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而你的房屋还可以正常使用,在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费后,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是使用权房屋,你是无权处理的,由房屋的产权单位所有。
2011-03-27 16: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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