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关于退房的问题,谢谢了~~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约定的今年5月底交房,但到9月了房子才基本完工,房产公司通知我去领钥匙,可什么手续也没有(主要是两书一表都没有),而且房子面积也和房产局量的面积不一致,合同约定的公摊面积比房产局量的多了3平方,实用面积也比房产局量的多了4平方,7个平方就是1万4千元,我想退房,可又办了银行按揭手续,不知道会不会很麻烦,而且... 展开
其他答案
首先,开发商交房必须具备两书以表,这是行政强制规定,没有提供该资料的,否则购房人有权利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其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的,面积误差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以3%为标准,在此之类的,据实结算,超过3%的,购房人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退还房款及利息;也可以选择不退房,不退房的,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在3%以内的房价款由开发 展开
2008-11-05 16: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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