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碧桂园买了一套房,合约上是18年10月收房,但由于质量问题,质量问题是墙体开裂我现在这种情况条件打官司是否是最合利益的方式?
我在碧桂园买了一套房,合约上是18年10月收房,但由于质量问题,质量问题是墙体开裂,门窗损坏,瓷砖地板等问题。维修上开发商监工失职,没有合格的、积极有效的进行维修。至今没有收房,并近期收到物业那边产生了物业费与滞纳金6千多。我没有进行收房签字的流程,具我了解到的是这个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所以我与项目的管理人员沟通,她拒绝请示...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您是什么时候交房的?根据您目前的描述,开发商存在拖延修复的情况,您可以自行修复,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如果质量问题已经影响居住,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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