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男朋友给买的,后来分手了,他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找关系把户过了
房子是我男朋友给买的,后来分手了,他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找关系把户过了,偷了我的身份证,伪造了一些证件和签字,请问这符合法律规定吗?最重要的一点,当是买房的时候卖房人写收据是写的我的名字,现在收据还在我手上。
其他答案
如果房子上有您的名字 您完全可以翻案的 笔迹可以鉴别的 产权人没有到场是不能私自买卖的 交易中心也有监控的 您放心要是不合法的一切都是浮云的 一查就露马脚的。
2012-02-04 20: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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