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给你把关于公积金的情况说说 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 展开
你好 我给你把关于公积金的情况说说 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2.职工在提出提取申请后,原则上当场就能获悉是否允许提取,特殊情况需要核实提取申请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一般不以现金形式给付提取申请人,而采用划转入以提取申请人名义开立的建行活期储蓄存折,对于少数类型提取,如购买公有住房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等提取类型,采用帐户之间直接划转的方式。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