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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继承

房子在北京农村,老人怕别的儿女不来看自己于是坚决不立遗嘱,老人一直由二女儿照顾,平时其他儿女会来探望,房子也是由二女儿出钱翻盖的,现在其他儿女都想要这个房子,其他儿女的户口都不在农村,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分呢(房屋产权上写的是老人的名字),二女儿有没有权利阻止其他儿女瓜分房子?现在农村要旧村改造,平房要改建楼房,这跟... 展开
sanyuecaozhang|2012-03-22 12:5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弱肉强食江湖

农村这样的情况很多。按情理说二女儿应该得一半的份额或更多。但法律上讲是平分的。
2012-03-24 15:55
来自北京市

mediasky

您需要和律师咨询一下。不过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
2012-03-24 14:55
来自北京市

kuaidianzhong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 展开
2012-03-24 13: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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