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广州市2017年3月30日的楼市政策,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个人将名下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自受赠人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再次购买住房。也就是说,如果被赠与人不是广州市户口,需要有连续五年不间断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才能办理过户。
2020-05-03 19:17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