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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口头通知不续签补偿问题

1.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2.公司于11月10日口头通知合同到期后由于公司原因不与本人续签3.公司于11月20日口头要求本人不用再来上班了 办理相关交接手续4.本人因找工作等原因按公司要求也就不再到公司上班了5.期间工资社保照交照发 劳动合同未解除问题:1.能否主张第13个月的薪资,因为公司惯例... 展开
我爱刷牙0730|2012-01-14 02: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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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2.公司于11月10日口头通知合同到期后由于公司原因不与本人续签3.公司于11月20日口头要求本人不用再来上班了 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012-01-17 21:57
来自北京市

smile小羽

1.劳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2.公司于11月10日口头通知合同到期后由于公司原因不与本人续签3.公司于11月20日口头要求本人不用再来上班了 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012-01-17 20:21
来自北京市

蓝闲警察

一、原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为两年,两年期满不续签原合同自然解除;二、按你给的条件,你无权要求经济补偿金,因为你的情况属于合同履行完毕而非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情形,因此你无权主张经济补偿金;三、劳动纠纷案件在举证责任的承担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也就是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四、你的个案无需劳动仲裁,一是你在法律依据上站不住,二是维权成本太高不值得。
2012-01-17 18: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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