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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两人名字,离婚协议上注明归女方所有,男方放弃该产权。女方可以过户吗

男方因父母居住在该房,要求女方签补充协议,要求女方同意男方父母居住到老死后才办理产权过户。请问女方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华美星辰|2012-03-03 10:2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逍遥傲

毕竟以前也是一家人,不能太绝,可以跟他们协商你给一部分欠款作为补偿让他们搬出去,前提是产权过户到你的名下!
2012-03-04 22:27
来自北京市

仰慕孔子

女方无赡养男方父母的权利,女方可凭离婚协议和法院的判决书,重新办出属于自己的产证。要看当时你们协议上到底怎么写的
2012-03-05 09:50
来自北京市

中年先锋

既然离婚协议已注明房子归女方,就应该先把产证办到自己名下作为协议第一条,再协议对方父母居住问题,这样才能保护女方自己的利益。
2012-03-04 22:41
来自北京市

gaghht

离婚的话,女方无赡养男方父母的权利,女方可凭离婚协议和法院的判决书,重新办出属于自己的产证。要看当时你们协议上到底怎么写的
2012-03-04 22:25
来自北京市

宏魔

已经离婚,女方无赡养男方父母的权利,女方可凭离婚协议和法院的判决书,重新办出属于自己的产证。具体要看协议是怎么写的了
2012-03-04 20:12
来自北京市

孔雀河畔

可以要求先过户,然后在协议写清楚补充条款!
2012-03-04 20:12
来自北京市

harhhrerhe

还是先过户吧,真的等老人老死后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了,再签个补充协议给老人住就可以了
2012-03-04 18:47
来自北京市

lgahrrt

产权你们可以先过户嘛,再写个补充住房协议就好了,如果等老人过世再过户之后谁说得清呀
2012-03-04 18: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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