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你好,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街(镇)、区两级审核均有严格的工作时限(因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而办理补件的时间不计入时限统计范围):1、街(镇)初审工作时限20日,街(镇)公示时间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核查时限10日,区房管部门审核时限10日;此外,对于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审核单位必须对其通知到位。如你确需随时了解审核进度情况的,建议你根据工作时限进度,适时致电有关审核单位 展开
2012-02-27 10: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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