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下属的单位,房产经营公司与我的纠纷
我在2000年跟房产经营公司签了租凭合同。房产是店面。我租凭下来后一直经营到2009年12月31号。之后2001年的合同是新合同。为其三年。房租调高了百分之三十。可是房产经营公司收取我123月的租金后。但不跟我签立书面合同。在四月告诉我房屋因为影响建筑风貌。要自行拆除重建。要我办理腾出房子。给予适当的货币补偿。我因为经营在此... 展开
其他答案
正规合同上应该体现 当 如遇拆迁整改问题 合同自动解除 互不追究责任 至于你问的这个 可以同房产公司商量 双方意见统一 就可以了啊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