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公有住房买卖交易纠纷
一个复杂的家庭纠纷:甲、乙和丁系父子关系,居住房屋是以甲、乙和丁用已去世的丙(甲乙的母亲 丁之配偶)单位分配的公房置换所得丁单位公房,甲乙因为未成年未列入承租人名单,只以常住户口登记并居住 原公房也退回国家,93年丁以承租人名义申请房改,并在《职工优惠购房申请表》中列明家庭成员为甲、乙(其时甲已18周岁,乙13周岁),丁单位... 展开
其他答案
购买房屋的第三人按照交易规则购买了你父亲名下的房屋是有效的,不违反法律,该房因为是你们母亲的房屋调换而取得了财产利益,所以你们也可以享有部分利益。
2012-02-11 12: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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