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婚房产权处理问题

由于买房前,我和老公都是学生,无法贷款买房,因此我们的房子是在婚前由老公的父亲贷款购买的,产权证上的名字是老公的母亲和父亲。我想问一下,在还贷一年以后,是否可以由老公的父亲以赠予的方式赠送给我们夫妻两人?赠予是否需要交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以后离婚了,这套房子是否有我的份额?
侠客联盟|2012-02-05 12:3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crchen

目前没有更名的情况下,离婚后是没有房产的份额的,房产转移登记,可以选择赠予形式,但是要先把贷款还完,也可以找担保公司办理转按揭程序,需要缴纳的税费会稍微多一些,(房子不满5年的化90平以下的房子需要交合同价格的百分之7.5的税费)
2012-02-06 19:27
来自北京市

神话@昭昭

可以走赠予,但必须是把贷款还清才可以过户,属婚后财产
2012-02-06 16:56
来自北京市

炫丽星空

可以过户赠与税要20%税太高了
2012-02-06 16:34
来自北京市

向日葵爱阳光

可以赠与!如果赠与给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以后是没有你的份额的!赠与后房本是你和你老公两个人的你是有份额的
2012-02-06 16:14
来自北京市

shenhongyan_123

赠予等同于二手房买卖 税费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过户.如果房子以赠予的形式过户到您爱人名下的话当您离异时 房子的产权有一半归属权是属于您的
2012-02-06 15:40
来自北京市

merry_leung

您好 赠与需要缴纳赠与税。
2012-02-06 13:25
来自北京市

siling008

假如现在赠与给您们,税是少了,但是将来您们在出售的话,有20%的个人所得税呢,现在赠与给您们,那就是属于您们夫妻的共有财产了,离婚后平分!
2012-02-06 11:09
来自北京市

妈妈叫小新

可以,但是那样的话,在你们以后卖的时候,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税费很高。
2012-02-06 10:39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