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已达成一致,是离婚前办理还是离婚后办理过户更好?
夫妻双方婚后首付购入房屋,房本为丈夫姓名,贷款为夫妻共贷,丈夫为主贷人。购入后三年目前准备办理离婚,丈夫要房子妻子要钱,目前已经在房屋财产分割上达成一致。请问应该在离婚前办理过户还是离婚后办理?哪个手续相对简便一点?谢谢
其他答案
您好,由于房本上本身已经是您丈夫个人的名字,因此无需走过户流程,只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表明双方已达成一致,您自愿放弃房产即可。
2020-04-30 13: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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