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两年购买了一个市场商铺,因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而申请退房,但由于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房款一直未退还给我。目前,该开发公司因债务问题受到众多银行和个人起诉,其名下的固定资产已被法院查封(按评估已经资不抵债),我本年8月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为该公司帐户上无钱,法院希望我能申请此次执行终结。等待其固定资产拍卖后与其它债权人... 展开
我前两年购买了一个市场商铺,因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而申请退房,但由于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房款一直未退还给我。目前,该开发公司因债务问题受到众多银行和个人起诉,其名下的固定资产已被法院查封(按评估已经资不抵债),我本年8月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为该公司帐户上无钱,法院希望我能申请此次执行终结。等待其固定资产拍卖后与其它债权人统一执行。请问:拍卖所得的资金在债权人之间分配方面遵循什么原则?如果我同意申请了此次执行终止,会对我在以后的拍卖资金分配中产生不利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