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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叔叔的房产可以收回吗?(产权证上还是父亲的名字)

10多年前,父亲和叔叔从祖父那继承了4间老房子,其中两间房子产权证上是父亲的名字,两间是叔叔的名字。当时,父亲将两间房送给叔叔,并在产权证上写了些表达赠送的字眼并签了名,但产权证名字还是父亲的,且赠送未做公证。10多年过去了,发生了很多事,现在父亲想拿回那两间房子。请问:这在法律上存在可能吗?十分感谢!
天马独行空|2012-03-22 09: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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