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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能得到房屋吗?女儿应该怎么办?

女儿能得到房屋吗??丈夫和妻子订立赠与合同将共有财产房屋赠与给女儿,并办理了公证,但并没有登记。 离婚后丈夫擅自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房产证上该房屋是登记在丈夫的名下),第三人已经支付了相应对价,房屋已交付第三人使用,但未办理登记。 现女儿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主张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immarlerype|2012-03-02 20:5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侠客联盟

你好:赠与在前,卖给第三人在后,除非能证明卖给第三人是经过受赠人(女儿)同意,否则,法院应主张女儿对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判决丈夫与第三人的房屋买卖无效。
2012-03-03 15:09
来自北京市

shenkan520

什么叫办理了公证而没有登记?假设公正有效,则结果是:房产归第三人所有,父亲需将房屋所得款项全部给与女儿。
2012-03-03 13:18
来自北京市

张张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不能证明第三人和前夫串通,否则房子很难追回来。不过可以主张要求您前夫将收到的购房款交出,并赔偿一定的损失。
2012-03-03 12: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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