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交个人所得税合理吗?
我给人买了一套房子,原业主买十九万,卖给我十八万, 我一次性付款,没想到去拿产权证时才发现,要交个人所得税,说是房子评估是26万,有增值,卖方当然不认帐,明明是亏了一万,房管局却说是增值,要多花好几千,这样合理吗?我应该怎么办,请专家帮帮忙!
其他答案
房子的个人所得税是按契税的价格定的,而契税征收也是由它的标准的,税局对每个片区的均价都有一个标准,所以尽管你买的时候是他亏本卖的,但是税局为了防止偷税会按当时的市场价来征税。
2012-03-24 20: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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