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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要跟我离婚分房子,能行吗?

我的现有住房是在2009年10月贷款购买的,为了结婚,首付款是我父母出的钱(没有留下证据)!但是,由于我的个人贷款资质问题,银行把我的女友,也就是现在的妻子,列为了贷款购房的共同申请人。2009年11月,银行同意放款!房产证上,是我自己的名字!2009年12月,我们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贷款一直是我每月往卡里存钱!但是没什... 展开
城市麦芽|2012-01-11 12:5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bc4077

房产证虽然是你的名字,但你们已经结婚了,是属于你们两个的共同财产,她有这个权利,你要提供当时你首付款的证明的话,就可以少分店给她。
2012-01-14 20:13
来自北京市

粑粑兔

房屋购买时间和产权证办理的时间都在结婚登记之前,所以房屋毫无疑问是婚前财产,也就是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虽然是你的妻子有和你共同办理房贷,但是他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他为这个房子出资了多少钱的话,她也无法对该房屋主张债权。
2012-01-14 18:30
来自北京市

abo7462

他是有这个权利的。不过最好你先看下是否是你们婚前买的。
2012-01-14 16:37
来自北京市

木头咚咚响

完全有权利分割房产,可以参照新婚姻法,除非你能证明名字确实是你自己出的钱。
2012-01-14 16:24
来自北京市

8zoosun

他是有这个权利的 你买房子时候你们拿结婚证了吗 没有的话 那就是结婚前的财产的
2012-01-14 14: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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