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购房交了9万5千元,2014年办理退房,开发商承诺一个月返退房款是安X我最后一次收到欠款开始算还是按我最后一次催讨欠款算呢?
2012年购房交了9万5千元,2014年办理退房,开发商承诺一个月返退房款,但直到2017年6月才收到第一次退款3万元。这几年我一直不断的催讨欠款,但是都没拿到钱,上周开发商承诺2020年10月返给我,现在没钱,或者用房子顶给我。我想咨询一下诉讼时效是怎么计算的?是安X我最后一次收到欠款开始算还是按我最后一次催讨欠款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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