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解释下的房产问题,专业人士帮帮忙?
结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付的首付买了一套房,但是因为男方婚前还无公积金,要用女方的公积金还款,所以房产证只写了女方的名字,婚前女方还了一年左右的贷款,婚后两人一起还清的贷款。按照新婚姻法解释,这种情况离婚的话房产该如何分摊?
其他答案
您好,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展开
2020-04-26 09:49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当然不属于共有财产。新婚姻法实施以后,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并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应当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予。当然具体一些细致的东西,建议参照婚姻法解释三,比对自己的情形,或者将自己的情况详细叙述给律师进行咨询。仅供参考。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