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纠纷,法院这样的判决书让我含泪。
我母亲与2009年7月9日从一女士手里购得一套两居室,当时过户时那位女士的房产证上是她自己的名字,并出示了她与她丈夫的离婚分割协议。买房后的一年,这位女士的丈夫突然把我母亲告上了法庭,要求我母亲的买卖合同无效。民事判决书是这么写的:经审理查明:那位女士与她丈夫,原系夫妻关系,与1997年结婚,丈夫购得此处住房,2008年3月...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非常同情你的遭遇。那位女士200年3月离婚,2008年8月此房过户到其名下,据此可以认定该套房产属于某女士私有财产,与其前夫无关。问题的关键在于离婚分割协议有没有关于该套房产的具体约定和过户时女方有没有出具其前夫放弃该套房产的委托书,若有,你可以据此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2012-03-23 16: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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