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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打算要结婚了。说结婚后就买房子。先付首付。说因为首付的钱是他家拿的。所以只能写他的名字。

而且以后的贷款我们共同来还。他说也可以用他的工资来还贷款。用我的工资来作为生活费。我真是很纠结。希望各位朋友帮帮我。
不流泪的豆浆|2012-01-14 16:4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crane1986905

你双方可以在婚前做一份合约相互约束!如果出现什么问题可以按照新婚姻法规定的来~
2012-01-15 11:42
来自北京市

gz-yingtin

出资的时候可以协议约定。婚后购买的不动产无明确说明首付出资人,可视同夫妻共有。婚内夫妻共同偿还部份以后各得一半。
2012-01-15 10:37
来自北京市

shenkan520

作为婚前财产,只要你未约定和男方共有,这个房产就是你个人的。只不过你们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中有一半是男方的。男方的女儿只能继承属于男方的合法财产。不过在我国,各地法院审判差距较大。说实话,您刚准备结婚,就考虑到继承这个问题,有些怪诞。最保险的办法是你们去做个婚前财产公证吧,将来清清楚楚。
2012-01-15 10: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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