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教育助学贷款是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就读国内小学、中学、大学或已批准在境外就读中学、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所需学杂费用(包括出国的路费)的人民币消费贷款。 借款人应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的住址,能提供有效足值担保。年满18周岁的受教育者可由本人申请或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理申请;未年满18周岁的须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理申请,申请人应信誉良好,具备按期偿还 展开
您好!教育助学贷款是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就读国内小学、中学、大学或已批准在境外就读中学、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所需学杂费用(包括出国的路费)的人民币消费贷款。 借款人应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的住址,能提供有效足值担保。年满18周岁的受教育者可由本人申请或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理申请;未年满18周岁的须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理申请,申请人应信誉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直系亲属、监护人申请的,须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贷款期限最长期限可达10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身份,受教育者就读情况和担保方式确定。借款人须提供抵押、质押或保证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作贷款担保。 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可到开办此项业务的华夏银行分支机构的营业柜台申请借款。并且提交书面借款申请,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材料:(1)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或其它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就读境外学校的须出示受教育人的护照或通行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存档;(2)借款人代受教育者申请贷款时,原则上应有经国家公证部门公证的借款人与受教育人的监护关系证明和受教育人的出生证明;(3)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4)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所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费用总额的证明材料,或所在学校推荐书;(5)以财产作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质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同意抵押物抵押的承诺或声明,对抵押物须提交有关部门出具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部门的保险文件,对抵押物提供权利证明文件,以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材料;(6)在贷款行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或华夏卡;(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注:借款人为无经济收入的在校学生可只提供(4),(5),(6)款规定材料。由于各城市办理业务存在区别,同时每个贷款客户的申请情况各不相同,建议您可与我行营业网点联系咨询关于个人教育助学贷款的具体信息。请您提供您的所在城市,以便我们向您介绍网点的联系方式。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