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处两层楼的别墅,早在13年前是我父亲买的,当时房刚盖好主体的时候开发商突然死了,我父亲已交房款9万元。因开发商的原因房子需同别人打官司才能要回,当时因我母亲身体不好父亲已无精力再同别人打官司,我父亲表示让我把房子打官司打回来,房子就给我了。于是就由我丈夫的爸爸出面花钱打官司,房子也打回来了,我丈夫的爸爸(我公公)又出钱把... 展开
有一处两层楼的别墅,早在13年前是我父亲买的,当时房刚盖好主体的时候开发商突然死了,我父亲已交房款9万元。因开发商的原因房子需同别人打官司才能要回,当时因我母亲身体不好父亲已无精力再同别人打官司,我父亲表示让我把房子打官司打回来,房子就给我了。于是就由我丈夫的爸爸出面花钱打官司,房子也打回来了,我丈夫的爸爸(我公公)又出钱把房子盖好,前后共花了有7万元左右。办的房产证上财产所有人是我丈夫,共有人是我父亲、我、我女儿。我公公当时讲钱是借来的,要卖房还钱,我也答应了。我婆婆说卖给别人也是卖,于是就讲好16万卖给我丈夫的姐姐。16万不是一次性付清的,而是分了n年付的,并且我分文未见,都是听我婆婆说的她已经付清。后来其他原因我婆婆才说实话刚付了14.5万元。因我婆姐的婚姻问题向我婆婆借钱,我婆婆又把钱给了她一部分。所有的一切都是口头商议,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内容。感觉就都是她们娘俩商量着办的,没我什么事。请问,这处房产到底该属于谁?我婆婆有权卖房吗?多年以来我都未向她们提过这处房产的所有权的问题,我有权处理这处房产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