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这出处房产到底该属于谁

有一处两层楼的别墅,早在13年前是我父亲买的,当时房刚盖好主体的时候开发商突然死了,我父亲已交房款9万元。因开发商的原因房子需同别人打官司才能要回,当时因我母亲身体不好父亲已无精力再同别人打官司,我父亲表示让我把房子打官司打回来,房子就给我了。于是就由我丈夫的爸爸出面花钱打官司,房子也打回来了,我丈夫的爸爸(我公公)又出钱把... 展开
宁可网络|2012-02-09 20:3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caoyingxinz

如果都是口头协商,那就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了。
2012-02-10 15:26
来自北京市

冥王天蝎

有权利处置该房产的人只有产权证上的人共同决议才可以。你婆婆说的那些只是债权债务关系,与房子没有关系!
2012-02-10 15:18
来自北京市

xxxy12

产权人是谁就有权利处理房子
2012-02-10 14:53
来自北京市

mediasky

只有产权人即你老公,你爸爸,你和你女儿才有处理该处房产的权利,你们处理房产必须所有产权人到场签字,才能正常过户,缺一不可
2012-02-10 13:40
来自北京市

颤栗马甲

您好,首先 这处房产是您们几个人所共有的,那么就必须由你们几位共有人来协商处理。除了共有人,其他人都没有权利。而您也不可能单独处理这处房产。房屋交易一切都是以到房管局过户为准。您现在的产权证是写着几个共有人的名字。还有就是共有人是否全部都健在。
2012-02-10 13:28
来自北京市

空想泡泡

要卖此房必须办理过户才算,你也是户主之一你不签字其他两位所有人都卖不掉更不要说给你婆婆有啥关系了。
2012-02-10 13:04
来自北京市

碧山天马

你婆婆跟该房产没有任何关系,更不要说有权利卖房子了;有权利处置该房产的人只有产权证上的人共同决议才可以。你婆婆说的那些只是债权债务关系,与房子没有关系!
2012-02-10 10:48
来自北京市

sanyuecaozhang

一切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
2012-02-10 09:31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